通化商标注册需要注意的几个事情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通化佳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化商标注册需要注意的几个事情

通化商标注册需要注意的几个事情

作者:通化佳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03 08:13:52

商标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经注册后受到法律保护。其中有些人对商品注册程序不太熟悉,导致影响了通化商标注册进程,下面我们就对商标注册需要注意的几个事情说明下:

1、《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

2、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提出异议的,如果申请人(即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不予注册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4、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5、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以上五方面是关于注册商标需要注意的几个事情,商标注册日益变难的情况下,我们只有把我们能做的做好,那么商标注册成功率才会更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同样会给注册商标所有人造成经济损害,山西商标注册公司认为该行为受到法律明文禁止,并且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同样会给注册商标所有人造成经济损害,商标注册公司认为该行为受到法律明文禁止,并且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

商标注册公司给大家带来一个案例:2012年,某制药厂向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了“正露”商标,并取得了“正露”商标所有权,将该商标用于该厂生产的药品上。前不久,该厂在某药店看到了名为仁和正露药品,该仁和正露商标文字的设计、排列和自己的“正露”商标是一样的,并且在商品的外包装装潢上仁和、正露分为二行,“仁和”二字很小,将“正露”二字突出,一般人不仔细辨别会将两种药品认为是同一种药品。由于在该商品上没有生产厂家,某制药厂找不到生产该药的厂家。

于是某制药厂要求某药店向自己提供该药的提供方,但是某药店拒绝提供,其行为使得某制药厂的正当权益无法得到维护。虽然某制药厂不知道某药店的这种行为侵犯自己什么权益,但是知道某药店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最为直接的目的是为了使其侵权的商品在市场流通中误导消费者,达到扩大销量的目的。

因此,为防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流入市场,法律在销售环节对商标侵权行为予以禁止,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也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实际中,已经制造出来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除靠生产者自行销售外,往往还要通过其他人的销售活动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

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像这样的销售者,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生产者一样,都起到了混淆商品出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作用。因此对这种销售行为也应认定是一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样要按商标侵权行为处理,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商标许可使用权是商标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其他人不得非法干涉,但商标权人在行使其权利时,应遵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

例如,双方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也要符合法律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自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等。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商标注册人违反有关报备案规定,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理。如许可人或者被许可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报请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另外,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指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只能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了解某一特定的注册商标已经许可他人使用,而与原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发生的法律关系受法律保护。

 

版权所有:通化佳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